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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普及,应法先行——应用法律学院圆满完成普法系列活动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部署,应用法律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学生开展宪法学习、法律宣讲、送法律到基层、现场观摩法庭审判等一系列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本次普法系列活动分为三部分在校内外递进开展。第一部分为学习宪法。我院分别于12月2日组织在校生25个班级共同开展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法治重要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12月4日组织学生线上观看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直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和考试。第二部分为开展多场普法宣传系列活动。12月3日,组织我院学生在餐饮中心西门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3日,组织我院学生与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团工委在地铁8号线大红门站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和宪法日宣讲活动;12月4日,组织我院学生与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司法所在法治公园开展普法宣传和宪法日宣讲活动。第三部分为现场观摩法庭审判。12月4日,组织我院2名老师与20位学生到大兴法院现场观摩法庭庭审。

本次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重在引导全体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扩大学院影响力的同时,在宪法宣传的过程中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自身专业知识和提高专业技能,增强自身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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