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法治教育合作框架协议》
2024年9月11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桥校区举行了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法治教育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学院副院长杜志勇,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关晓霞,应用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廖秀菊、院长王淑萍、教师宋鸽,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国内合作处处长刘建、中央政法培训学院院长兼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宋乃龙、继续教育学院兼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李健百、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贾若山、中央政法培训学院执行副院长郑永吉,继续教育学院法商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主任陈佳斌,继续教育学院国家级法治教育基地项目中心主任丁振武等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常保国副校长与杜志勇副院长分别代表签约双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常保国副校长对我校人员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双方未来的合作关系进行了展望。杜志勇副院长代表我校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我校的校史、近年来在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注目下,杜志勇副院长与常保国副校长共同在协议上签字,双方正式确立合作关系。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围绕近期合作的具体内容展开了深入友好的座谈交流。
常保国副校长提出,希望双方能够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两校在北京地区的区位优势,共同打造法治教育领域内的高端培训。未来,双方可以在线下办学、线上课程、证书类培训等方面开展立体化合作,建立长久合作模式。
杜志勇指出,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律类社会培训领域各具特色。此次签约将有助于双方携手开创法律类社会培训的新局面,彰显“一家亲、政法情”的合作精神。签约后,双方可以共同建立培训基地,通过搭建合作载体、建立培训平台等方式,将后续工作做实、做好,最终实现双方在社会服务实效方面的共赢。
此外,双方出席人员还就合作中需要处理的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为双方未来拓宽校际交流渠道、深化合作路径、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实现互助共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签约是我校在校际合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将对我校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塑造社会公众形象、拓宽社会服务范围等方面发挥重要意义。